史前时代,酒产量极少,又难以掌握技术,先民平时不得饮酒。只有当崇拜祭祀的重大观庆典礼之时,才可依一定规矩分饮。饮必先献于鬼神。饮酒,同神鬼相接,同重大热列、庄严神秘的祭祀庆典相连,成为“礼”的一部分,是“礼”的演示的重要程序,是“礼”得以成立的重要依据和“礼”完成的重要手段。
到了西周,酒礼成为严格的礼节。周公颁布的《酒诰》,明确指出天帝造酒的目的并非供人享用,而是为了祭祀天地神灵和列祖列宗,严申禁止“群饮”、“崇饮”,违者处以死刑。周公曾严厉告诫臣属“饮惟祀,德将无醉”。只有祭祀时才可以喝酒,而且绝不允许喝醉。酒,在先民看来,与祭祀活动本身一样,都具有极其神秘庄严的性格。
酒礼与酒俗,自古以来的“酒以成礼”之说
酿酒只是为了用于祭祀,表示下民对上天的感激与崇敬。若违背了这一宗旨,下民乍行饮用起来,即成莫大罪过。个人如此则丧乱行德,邦国如此则败乱绝祀。这就是“酒为祭不主饮”的道理。而后,由于政治的分散,权力的下移,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,关于酒的观念和风气也发生很大改变,约束和恐惧都极大地松弛淡化了。即使初严格规定“饮惟祀”,那“祀”所礼拜的便是天、地、鬼、(祖先)、神。而这种酒祀,在三代以后虽然仍保留在礼拜鬼神的祭典中,可非祀的饮酒却大量存在了。
秦汉以后,随着礼乐文化的确立与巩固,酒文化中“礼”的色彩也愈来愈浓,《酒戒》、《酒警》、《酒觞》、《酒诰》、《酒箴》、《酒德》、《酒政》之类的文章比比皆是,完全把酒纳入了秩序礼仪的范畴。为了保证酒礼的执行,历代都设有酒官。周有酒正、汉有酒士、晋有酒丞、齐有酒吏、梁有酒库丞、隋有良酝署,唐宋因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