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古代哲学所讨论的“天人关系”包括这三个方面:“天人合一说”、“天人相分说”、“天人交相胜说”。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天人合一说始终占主导地位。
“天人合一说”的思想概念最早是由庄子阐述,后被汉代思想家、阴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,并由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。
对这个概念而言,董仲舒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是儒家最早言说五行者,战国以前的儒家只言阴阳而不论五行。而董仲舒将阴阳、五行学说合流并用,他一般还被看作是儒门解易的第一人,其代表作为《春秋繁露》。
“天人相分说”是荀子自然观方面的主张。荀子肯定“天”是自然的天。自然界的变化有自己的规律,不受人的意志支配。同时天也管不了人事。
“天人交相胜”是中国唐代刘禹锡在《天论》中作了阐述,其含义是:自然界(“天”)和人类社会具有各自的规律。它们的职能各不相同,有时人胜天,有时天胜人。